垫资787万干完工程,却被"一女二嫁"二次招标?青海男子6年维权路血本无归
【标题说明】本文标题仅为信息传播需要,不代表媒体对该事件性质的任何认定
核心提示

青海男子侯连珍2015年与原民和县国土资源局签订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施工协议,全额垫资承建民和县40.24公顷耕地占补平衡项目。2017年该项目完工后,双方因验收结算问题产生重大争议,导致迟迟无法验收结算。更让他崩溃的是,当事人反映2019年案涉项目在原施工协议未解除的情况下被重新招标,对应项目工程款拨付至另一施工企业,导致其未获任何工程款。截至2026年5月,侯连珍已通过信访渠道维权6年,6年来跑了5万多公里,负债200多万,上有90岁老母下有13岁孩子,如今靠借钱度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于2025年11月作出最终复核意见,引导其通过纪检监察和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一、垫资干工程,完工却拿不到一分钱
2015年8月20日,青海宏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民和县原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工程施工委托协议书》,约定由宏星公司全额垫资建设"民和县隆治沟流域夏家河至三垣村土地开发项目",总面积40.24公顷,工程总费用约787万元,工程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后,上报政府拨付。
侯连珍作为宏星公司授权的全权负责人,据其陈述组织多名务工人员进场施工。为赶工期、保质量,他不仅投入个人全部积蓄,还四处向亲戚朋友借钱垫资。
"那时候真的是拼了命在干,想着政府的项目肯定不会赖账。"侯连珍说,经过一年多施工,项目于2017年基本完工。他多次向民和县国土局提交验收申请,却始终被各种理由推脱。



二、项目被重新招标 双方产生重大争议
就在侯连珍苦苦等待验收的时候,据侯连珍反映,2019年该项目被与其他3个项目打包重新招标,其未收到任何相关通知。根据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10月15日发布的《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显示,该批次项目中标单位为青海宏亚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案涉项目分项中标金额为5226851.94元;当事人称该打包项目中标总价约964万元。
据上述官方文件载明,项目资金随后按程序拨付给了中标公司。而据侯连珍陈述,其作为前期组织施工的人员,不仅一分钱工程款没拿到,连自己垫进去的几百万资金也未能收回。
侯连珍拿着施工协议和验收申请找到该局时任负责人沟通,对方将其转至项目办工作人员处对接。当事人称该工作人员表示其可通过其他渠道主张权益(当事人称其持有相关录音佐证,本平台未对录音内容进行独立核实)。

三、6年维权路,跑了5万多公里,负债200万
从2020年12月开始,侯连珍踏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他先后向民和县信访局、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递交了信访材料,问题未得到实质性解决。

"这6年我跑了不下5万公里,车都跑坏了一辆。"侯连珍说,他无数次往返于民和、海东、西宁之间,住最便宜的旅馆,吃最便宜的饭,有时候甚至只能在车站过夜。
2025年7月,侯连珍向入驻青海省的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反映了项目招投标及相关人员履职存在的问题。据当事人反映,相关材料最终被转回民和县和海东市自然资源部门,结果维持原处理意见。
四、官方说法VS当事人反驳
官方回应(民和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9月13日《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民自然资〔2025〕511号)、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10月15日《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
1. 侯连珍未按协议缴纳50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期间管理不善,导致2016年6月发生农民工群体性上访事件
2. 宏星公司负责人口头确定将项目后续事宜交给相关对接人员负责,后无法联系到该人员
3. 2015年已支付侯连珍50万元前期垫付费用,此后项目与他无利益关系
4. 项目最初不具备验收条件,2019年重新招标程序合法

侯连珍反驳
1. 有完整的施工记录和验收申请材料,项目早已完工具备验收条件
2. 从未收到过所谓的50万元前期费用,也未见过对应转账凭证
3. 从未授权任何人处理项目后续事宜,对此予以否认
4. 对重新招标资料的真实性及程序公正性存在合理质疑
五、省厅最终意见:向法院和纪检部门反映
2025年11月17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作出《信访事项复核意见书》(青自然资信访复核字〔2025〕第003号),撤销了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复查意见。

省厅明确指出:"招投标行为是否合法,涉及是否滥用职权以及套取国家项目资金问题,属于检举控告类事项,应当引导信访人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同时,侯连珍也可以就工程款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份复核意见让侯连珍看到了一丝希望,但也意味着他的维权之路还要继续走下去。

六、如今的困境:全家靠借钱度日
据侯连珍陈述,如今的他已经负债200多万元,上有90多岁的老母亲需要赡养,下有13岁的孩子正在上学。他没有低保,没有社保,也没有工作,只能靠亲戚朋友接济度日。
"我现在真的是走投无路了,如果再讨不回公道,我和孩子真的要流浪街头了。"侯连珍含泪说道,"我只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彻查此事,还我一个公道,让我和那些跟着我干活的农民工兄弟们拿到应得的血汗钱。"
截至发稿时,李某已被免去民和县政协副主席职务,官方未公开其免职与本案的关联信息。纪检监察机关尚未就当事人反映的项目招投标及履职问题发布正式调查结论。本平台将持续关注此事后续进展,依法依规进行客观报道。(李飞甫)
重要声明
1. 本文标题仅为信息传播需要,不代表媒体对该事件性质的任何认定。
2. 本文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施工合同、信访材料及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公开的官方文件整理而成,本平台仅对上述材料的形式真实性进行必要审核,未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作出任何保证。
3. 本文不代表媒体的任何立场,所有针对个人和单位的质疑均为当事人单方主张,最终事实以纪检监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的生效结论为准。
4. 本文所涉个人及企业信息,均为当事人同意公开或政府部门公开可查询的信息,非公开个人信息已全部做脱敏处理,不存在非法泄露个人隐私的情形。
5. 当事人已向媒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材料和陈述均真实合法,自愿承担不实陈述的全部法律责任。
6. 如相关方对本文内容有异议,请联系媒体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我们将在24小时内核实并作出更正。
根据举报人的举报材料,媒体向民和县自然资源局及相关领导提出以下疑问:
请民和县自然资源局以书面形式逐一答复以下疑问,并加盖单位公章。
疑问一
1. 举报人侯连珍称2017年项目已基本完工并提交验收申请,贵局能否提供2017-2019年期间收到验收申请的书面凭证?若未收到,为何未主动督促施工方提交?
2. 贵局称项目"不具备验收条件",能否具体说明不具备验收条件的10项以上可量化指标,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3. 若项目不具备验收条件,为何能通过二次招标并获得522.68万元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拨付?资金拨付的验收依据是什么?
疑问二
1. 2019年二次招标前,贵局是否依法解除了与青海宏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原施工协议?若已解除,能否提供书面解除通知及送达凭证?
2. 二次招标将已完工项目与其他3个项目打包招标的立项依据是什么?是否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 中标单位青海宏亚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是否实际进场施工?能否提供该公司的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工程量确认单、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
4. 522.68万元专项资金的拨付流程是什么?能否提供完整的资金拨付凭证及宏亚公司的资金使用明细?
疑问三
1. 李某在任国土局局长期间,是否干预了2019年的二次招标流程?贵局是否掌握相关证据?
2. 历任局长陈某、李某、李某庆在任期间,是否知晓原施工方已完成项目施工?为何未组织验收或协调解决工程款纠纷?
3. 省自然资源厅已明确指出"招投标行为是否合法涉及滥用职权及套取国家资金问题,应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贵局为何至今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相关线索?
4. 现任局长李玉才上任后,是否就该事件召开过专题会议?是否制定过具体的处理方案?
疑问四
1. 贵局在信访答复中称"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但举报人提供了原局长李某口头承诺免交的录音证据,贵局如何解释?
2. 若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贵局为何允许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并完成全部工程?是否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3. 省自然资源厅撤销了贵局和海东市的两级信访答复,贵局认为原答复存在哪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
4. 截至2026年6月2日,贵局是否收到了纪检监察机关关于该事件的调查通知?调查进展如何?
疑问五
1. 贵局是否会重新组织对该项目的验收?若验收合格,是否会向原施工方支付工程款及利息?
2. 若查实存在虚假招投标、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贵局将如何追回已拨付的522.68万元专项资金?
3. 贵局将如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务责任和法律责任?
4. 针对举报人侯连珍反映的"负债200余万元、全家靠亲友接济度日"的情况,贵局是否有临时救助措施?
为核实上述相关情况,2026年6月3日,媒体将待核实问题清单及相关佐证材料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至民和县自然资源局,同日拨打该局办公室电话(0972-8535301)告知相关事宜,希望该局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事件最新进展
6月17日,媒体再次拨打民和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电话(0972-8535301)跟进事件处理进展。该局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告知,此前媒体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的核实材料已转交至局项目办,并提供了项目办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媒体随即联系该项目办负责人,对方表示目前纪委已介入调查此事{注:“以上为该局工作人员口头告知内容(有通话录音),截至发稿,媒体未收到纪检监察机关发布的正式调查通知或公告”},大致于6月11日、12日(上周四、周五)要求项目相关经手人员提交书面情况说明。该负责人称,已与局领导罗局沟通,待纪委调查工作结束后,将向侯连珍本人及媒体作出统一回复。
针对该事件,媒体期待纪检监察机关能够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全面核查,“核查项目招投标与资金拨付中的相关疑点”,还原事件完整真相,给当事人与公众一个清晰的交代。
来源:http://www.bashuxw.com/tsjb/2026-06-18/8420.html








